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关于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部):
学校定于2015年7月6日—7月10日举行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现将《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做好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宋移安
副组长:赵继红 李宜兵
成 员:万荣国 饶雨泰 彭宜佳 万小震 刘新春 姜 玲
(二)领导小组下设考务组、督查组和违纪处理组。人员如下:
考务组:荣促潮(组长) 戈红兵 童文晖
督查组:付萍(组长) 黄秀 黄晓莉 罗祥林 俞善元
违纪处理组:赵清泉(组长) 冷磊 李晨
(三)各院(部)成立相应机构,设主考1名,考务人员2-4名。
二、工作分工
(一)领导小组
负责对全校的考试工作进行领导、指导和监督,处理突发事件,并对违纪情况进行处理。
考务组负责对全校考试工作的统筹安排,包括协调考场、时间等。
督查组负责对全校考试工作的考风考纪进行巡查和督考;对各院(部)组织的考试抽取1-2门课程进行督考。
违纪处理组负责对考试中发现的违纪情况进行处理并及时公布。
(二)学院
负责制定期末考试方案,组织实施本院开设课程的考试,统计考生信息并及时上报数据(文本稿、电子稿)。跨院共考科目由该课程负责人所在学院负责集中安排(包括试卷印制,监考人员和考场安排)。
(三)思政课、公共课部
负责《毛泽东思想概论》、《实用英语》(2)课程命题、阅卷及登录成绩工作。
三、考试形式及时间安排
(一)除笔试外,可以综合运用实验设计、课程设计、实验操作、课程论文、案例分析、小组辩论、上机操作、情景模拟、小作品、社会调查等多种考试形式。
(二)各学院组织的考试安排在7月6-10日。
四、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主要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间 |
1 | 提交跨院课程考试课程申请表(附件1) | 学院 | 6.15 |
2 | 提交期末考试工作方案,填报学院期末考试安排表(附件2) | 学院 | 6.19 |
3 | 命题及审核 | 学院(部) | 6.19 |
4 | 报送样卷和订单 | 学院(部) | 6.22 |
5 | 印制试卷 | 学院 | 6.23-7.3 |
6 | 各学院组织考试 | 学院 | 7.6—7.10 |
7 | 阅卷、登分 | 学院 | 7.16 |
8 | 试卷回收 | 教务处 | 7.17 |
五、工作要求
(一)确定考试形式
1.各学院于6月15日前确定各门课程的考试形式,除涉及多班级课程的笔试必须集中组织外,其他课程的考试可采取随堂的方式进行。
2.考核综合改革课程应修订课程标准,制定详细的考核方案。经院(部)审批,将课程标准、考核综合改革方案和考核综合改革课程汇总表报教务处备案(附件5)。
(二)办理缓考
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的考生,应按《湖北科技职业学院考试管理规定》办理缓考手续。
(三)命题
1.命题教师:跨院共考课程原则上由课程负责人所在学院安排,非公共课程由开设学院安排,同一门课程原则上只安排一名教师命题。
2.命题要求和程序参照《湖北科技职业学院考试管理规定》执行。
3. 6月18日前,各教研室完成试题审核工作,笔试试题题量应严格控制在90分钟以内(笔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
(四)制卷
1. 6月22日前,各学院于向教务处报送考试样卷及试卷订单(附件3)。
2.样卷要求:用A4纸打印,排版规范、页面设置合理、适度,格式参照期末考试样卷模板(附件4)。
(五)监考
1.各课程任课教师应承担监考任务。确实不能参加者,由学院负责安排其他教师代替。
2.对于随堂考试课程要按《湖北科技职业学院考试管理规定》配备好监考教师,严格考试纪律。
(六)阅卷与登分
1.各院(部)严格按照《湖北科技职业学院考试管理规定》有关要求阅卷,批阅后的试卷应及时整理、装袋,集中送试卷库存放;各学院抽取一个专业的核心课程试卷样卷及试卷分析送教务处备案。
2.学生的课程成绩于7月16日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原则上按平时成绩30%、考试成绩70%进行折算。
(七)考风考纪
1.各学院结合本方案,进行一次学生考风考纪教育专题活动,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湖北科技职业学院考试管理规定》。
2.考试期间一律凭学生证参加考试,凡有违纪违规现象,严格按照《湖北科技职业学院考试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当天张榜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