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贸易学院2013年辅导员专项奖励评选实施细则
为了贯彻执行《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13年辅导员专项奖励评选实施方案》,在我院建构一支政治强、素质高、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辅导员队伍,促进我院学生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特制订本评选细则。
一、评选原则
工作导向,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结合辅导员工作绩效考核,实施差异化现金奖励。重点向在辅导员岗位工作实绩突出、工作时间较长、愿意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的一线人员倾斜。
二、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必须是工作满一年且上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的专职辅导员,学工办负责人,党总支书记。
三、奖励等级
一等奖1人,二等奖3人,三等奖3人。
四、奖励标准
标兵:8000元;一等:5200元;二等:4200元;三等:3200元
五、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见附表。
六、评定程序及记分办法
1、个人自评(占20%)
2、辅导员互评(占40%)
3、领导小组考评(占40%)
4、院内公示
5、上报学校审定
七、评定时间
1、个人自评10月15号之前完成
2、辅导员互评10月15号之前完成
3、领导小组考评10月16号之前完成
4、院内公示时间为10月18号—10月20号
八、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万小震、胡华琳
副组长:黄超平
成员:陈玲、刘艳、袁媛、陈佳、刘志华、龙菊梅、李大洪、欧阳岚、夏凌云
经济贸易学院
二0一四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一:
经济贸易学院2013年辅导员日常工作考核个人自评表
附件二:
经济贸易学院2013年辅导员日常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评议表
附件三:
经济贸易学院2013年辅导员日常工作考核辅导员互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