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贸易学院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教学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万小震、胡华琳
副组长:黄超平
组 员:刘志华、李大洪、夏凌云、龙菊梅、欧阳岚、谢爱平、龚丽娜、陈佳、刘艳、梅林。
二、教学检查时间
4月29日—5月23日
三、教学检查内容和方式
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各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检查所开设专业是否严格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进度是否与教学计划相一致。
2.日常教学管理。教学办检查各任课教师调/停课手续的办理和补课的落实情况;教学办、各教研室检查各种教学档案(教案、试卷等)的收集整理及档案资料的齐全规范和管理科学;学工办检查《课堂教学日志》填写是否及时、客观、完整。
3.教学质量评价。
(1)各教研室组织本学期全体授课教师于5月4日至5月15日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对所授课程分班级按照《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教师评学表》(见附件1)进行网上评学。授课教师须从学习态度、学习过程、学习效果等方面对授课班级学生进行评学。教师登录教务系统用户名见附件3。
(2)学工办组织全体在校学生于5月4日至5月15日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对本学期全体授课教师按照《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学生评教表》(见附件1)进行网上评教。学生须从教学态度、教学能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对授课教师进行评教。
4.质量工程建设与管理。学院领导、教学办检查国家级、省级技能竞赛的准备和落实情况,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维护工作情况。
5.实践教学。教学办、各教研室及专业负责人检查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包括校外实训基地、校内实验室和实训基地的仪器设备及场所、实践教学运行、《实训(实验)室教学记录本》记载情况等。
四、教学检查要求
1.全面开展自查,深入教学楼、实验(实训)室和计算机房听课和巡视检查,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或向教学办反映。如发生教学事故,应及时调查原因,按《教学责任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并报教务处备案。
2.请教研室、学工办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肃对待,全面、客观、公正地开展教学评价,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按照《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评学、学生评教的有关说明》中的要求进行教学质量评价。学生评教结果将作为教师评优、晋级的依据之一。教师评学结果将作为学生(班级)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3.各教研室于5月20日前向教学办提交教学检查报告(提纲见附件2)。
4.教学办于5月23日前向教务处提交教学检查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