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任课教师:
根据经济贸易学院教学安排,现将第十周和十一周定为本学期期中考试周,请各位老师按照课程的教学进度自行安排期中考试。考核方式为随堂考,考试形式和具体时间由老师自己决定。根据课程具体情况,可以采取命题考试(包括开卷和闭卷),也可以采取口试、上机实践、论文、大作业、报告、案例分析等等形式。需要印制试卷的老师请提前一周将试卷文本打印稿和电子稿提交教学办。
经济贸易学院教学办
201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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