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指导在校生做好201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10年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有关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程序
(一)新申请的在校生:
准备新申请(从未办理过任何形式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我院普通全日制在校生,请各系指导其按以下程序办理:
1、填写《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附件下载)。此证明由辅导员据实填写,重点核查该生是否已获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是否已纳入各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信息库。填写后在指定位置加盖系(部)公章。
2、做好贷款学生信息登记工作。填写《201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一览表》(见附件),其中“联系方式”一栏包括学生本人及家长有效联系方式。
3、信息报送。收集已确认信息并加盖系(部)公章的《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以系为单位于6月25日前交学工处,统一加盖学生资助中心公章后返还学生,学生持证明于假期回生源地办理其他贷款手续。
《201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一览表》发送至学工处邮箱tvuxgc2006@163.com。
(二)09年已签订贷款合同的在校生:
凡09年与开发银行签定生源地信用贷款合同并获贷、2010年还准备续申请的学生,办理程序同新申请在校生。
二、几项提示
1、已获贷款的学生尚未按要求将学费收据复印件寄回当地的,请各系(部)敦促学生务必将学费收据复印件于假期内送回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是获得下一学年度贷款的必要条件)。
2、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仍处于不断完善期,如遇贷款政策调整,学工处将通过网络、予以及时通知和发布,请申请学生密切关注并按最新政策执行。
附件下载:在校生申请生源地贷款证明.doc
生源地贷款信息一览表.xls
学工处
201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