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4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鄂政办电(2008)230号)的精神,现将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0月1日—10月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 (星期四)、10月2日 (星期五)、10月3日 (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 (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 (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 (星期一)、10月6日 (星期二),9月27日 (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 (星期三)、10月8日 (星期四)。9月27日 (星期日)、10月10日 (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防范等工作,各院系要切实做好学生课程调整、假期学生外出的安全教育及2009级新生的教学安排工作。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