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系2008-2009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方案
为做好2008-2009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加大考试改革力度,凸显以“能力为中心”的考试理念,提高学生的知识运用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成立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继美
副组长:彭宜佳 胡华琳
成 员:谢贝妮 刘茂才 梅 林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对全系的考试工作进行领导、指导和监督,处理突发事件,并对违纪情况进行处理。
2.负责除教务处集中组织之外的其它课程的考试组织工作。
三、考试形式及时间安排
(一)除笔试外,可以采用口试、课程设计、实验操作、案例分析、小论文等多种考试形式。
(二)期末考试时间安排:
1. 本系组织考试的时间:2009年6月23日-26日。
2. 教务处负责公共基础课(《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实用英语》(2))和原则上开课人数在200人以上的专业基础课(《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国际贸易实务》、《基础会计》、《金融企业会计》、《经济法》、《经济学基础》、《商务英语(国贸)》、《专业英语》、《审计学》、《税法》、《统计学》、《预算会计》、《市场营销学》、《国际商务谈判》和《商务谈判》)的考试组织。
教务处组织考试的时间:2009年6月30日—7月2日。
3. 各门课程考试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确定考试形式和考试组织方式
教学办和各教研室完成各门课程的考试形式和考试组织方式的确定工作(见“附件一”)。
(二)命题、审题
1. 命题教师原则上由专业负责人安排。
2. 同一门课程原则上只能安排一个教师命题。
3. 命题要求和有关程序参照附件二。
4. 各专业负责人和课程负责人对试题进行认真审核,试题审核工作于2009年6月10日前完成。
(三)制卷
1. 各专业负责人和课程负责人于2009年6月10日前向教学办报送已审核完毕的期末考试试题电子版,务必严格遵循试题模版的格式(见附件三)。
2. 教学办于2009年6月12日前向教务处报送考试样卷及试卷订单。
(四)监考
各门课程命题教师和各专业辅导员均为该课程的监考教师。确实不能参加的,由教学办负责安排其他任课教师。
(五)阅卷与登分
1. 各门课程原则上归口到教研室,由教研室统一阅卷(阅卷要求见附件二,阅卷安排见附件四)。阅后的试卷应及时整理、装袋,集中送教学办。
2. 各阅卷组负责人负责本组阅卷工作的组织和质量审查。
3. 学生的课程成绩由教学办统一组织人员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登录。除特别要求的课程外,课程成绩原则上按平时成绩30%、期末考试成绩70%进行折算。(各任课老师于6月19日前将填写有学生平时成绩的《学生平时成绩记载册》交各专业辅导员,平时成绩按照百分制标准评定)
(六)考风考纪
1. 学工办于2009年6月21日前结合本方案,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湖北科技职业学院考试管理规定》,做好学生考风考纪教育。
2. 学生在考试期间一律凭学生证参加考试。
3. 凡有违纪违规现象,将按照《湖北科技职业学院考试管理规定》进行处理。